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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众冲击军事禁区案立案条件

 [日期:2015-11-22]   来源:北京刑事律师网  作者:北京刑事律师   阅读:0
核心提示:

 [聚众冲击军事禁区案(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一款)]组织、策划、指挥聚众冲击军事禁区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冲击军事禁区,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

  (一)冲击三次以上或者一次冲击持续时间较长的;

  (二)持械或者采取暴力手段冲击的;

  (三)冲击重要军事禁区的;

  (四)发生在战时的;

  (五)其他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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