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提示:
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/Z JD0104002-2011
本技术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卫生部《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》及司法部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,运用精神病学及法学的理论和技术,结合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,为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。
本技术规范参考了《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(第三版),CMD-3》、《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的分类(第十版),ICD-10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和“麦克劳顿条例”(McNaughton Rule)、“不可抗拒冲动法则”(Irrestible Impulse Test)及“美国法律协会法则”(ALI Test),即实质能力标准法则(Substantial Capacity Rule)。
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。
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。
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:蔡伟雄、黄富银、张钦廷、管唯、汤涛、吴家声。
具体内容请到百度共享中查看:http://pan.baidu.com/share/link?shareid=2074320693&uk=1577472949
本技术规范参考了《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(第三版),CMD-3》、《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的分类(第十版),ICD-10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和“麦克劳顿条例”(McNaughton Rule)、“不可抗拒冲动法则”(Irrestible Impulse Test)及“美国法律协会法则”(ALI Test),即实质能力标准法则(Substantial Capacity Rule)。
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。
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。
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:蔡伟雄、黄富银、张钦廷、管唯、汤涛、吴家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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