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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立案条件

 [日期:2015-11-22]   来源:北京刑事律师网  作者:北京刑事律师   阅读:0
核心提示:

  [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(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)]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 

    (一)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; 

    (二)尚未销售,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; 

    (三)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,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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